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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5 浏览次数:458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闽侯县物价局侯价(2010)46号文精神,我院的自来水价格从原来的每吨2.1元调整为2.55元(含污水费)。请师生相互转告,节约用水。
总务后勤办
201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