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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大型活动申请医疗保障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根据我校与福建中医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三院”)第三轮签订的服务合同规定,学校大型活动现场医疗服务保障按以下规定执行。
1.省三院在服务期内每年无偿为我校提供校运动会1届、新生军训1届、英语四六级、学校大型会议、学术活动,新生体测等10次(总共不超过45天)大型活动医疗保障服务”。提供专项医疗保障服务期间产生的药品费、耗材费等费用由承办部门负责向被救治的患者代为收取。
2.除以上大型活动省三院提供无偿医疗保障服务外,活动主办单位在校内举办的其他活动需向省三院特殊申请,医院视院方医疗力量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根据合同规定,另派医疗服务保障,应给予医务人员服务补贴,其中医生500元/天、护士300元/天,保障所产生的治疗费、药品费、耗材费等费用由承办部门负责向被救治的患者代为收取。
3.活动主办单位开展相关大型活动需提供医疗保障,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详见附件),以便我处提前跟省三院协调沟通,为我校大型活动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4.各部门在举办大型活动需省三院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时,请在现场为医务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点,午餐补贴等,则按照主办单位对相关保障人员规定执行。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5.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