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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晨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2 浏览次数:555
根据教育厅、卫生厅文件要求,学院每日要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晨检,对因病缺课、缺勤的人员要做好登记和随访工作,并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并统一印发了《学校晨检汇总表》和《学校晨检登记表》(表详见附件)。请各部门、系(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检测,每天上报院总值班室。
总务后勤办
2009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