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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首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7     浏览次数:604

   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首批限价商品住房开展销售。本批次推出B区西向B1~B12楼,共843套住宅。销售均价确定为11层3562元/平方米、18层3702元/平方米(省物价局核定均价最高控制价为11层3762元/平方米、18层3902元/平方米)考虑到B1~B4及B11、B12楼尚在桩基施工中,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为此,先将已封顶的B5~B10楼共452套住宅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对象分类

   本次选房对象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厅级行政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处级行政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科级行政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四类。各类人员的选房顺序通过公开选号方式确定。

二、选号时间安排

   定于2009年4月11日~12日(周六、周日)公开选号确定选房顺序,届时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亲自到场(限申请人1人)并依据到场签到顺序自行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同时当场发放选房顺序号确认单。选号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1日上午为正、副高职称(含厅、处级)申请人选号时间

   4月11日下午为中级职称(含科级)申请人选号时间

   4月12日上午为初级职称(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申请人选号时间

   上午签到开始时间为7点30分,选号开始时间为8点30分;下午签到开始时间为13点30分,选号开始时间为14点30分。

三、选房时间安排

   2009年4月18日起开始分四批进行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正高职称(含厅级)定于2009年4月18日上午8点30分开始按申购权的优先顺序和选房顺序号选后进行选房

   副高职称(含处级)定于2009年4月18日上午9点开始按申购权的优先顺序和选房顺序号选后进行选房(上午安排前40号选房,其余人员下午14点30分开始选房)

   中级职称(含 科级)定于2009年4月19~21日按申购权的优先顺序和选房顺序号选后进行选房(每半天安排65号选房,上午选房开始时间为8点30分,下午选房开始时间为14点30分)

   初级职称(一般干部)及以下人员定于2009年4月22~26日按申购权的优先顺序和选房顺序号选后进行选房(每半天安排60号选房,上午选房开始时间为8点30分,下午选房开始时间为14点30分)

四、携带材料要求

   选号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选房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选房顺序号确认单亲自到场(每户不超过2人)。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代为选号、选房的,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与本人的关系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本人身份证的,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原因证明。此外,超过时间经再次通知仍未到场选号、选房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事项

   1、选号、选房地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福州大学机电实践中心二楼会议室)

   2、选房现场确认后,申请人需当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3、各有关院校要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申请人,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


   销售咨询电话:22866702,22866707,联系人:杨小姐、傅先生、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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