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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0 浏览次数:470
近来,在学院周边有不少小摊小贩在贩卖盒饭以及其他食品。小摊贩在食品采购、加工、贩卖时卫生要求不高,所销售的食品卫生状况差,食用这些食品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请学生到学院餐厅或在有卫生安全条件的餐厅、饭店用餐;
2、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问题食品;
3、学生在学院餐厅外用餐,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生其它事故,相应责任自负;
4、严禁将外来食品打包进入校园,带入宿舍。
请有关领导和辅导员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学生用餐安全的引导和教育,切实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总务后勤办
学生办
2009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