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了解学生返校后的心理健康状态,预防学生心理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确保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现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返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2024级全体返校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5年2月17日---2月19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测评工具
SCL-90心理健康自评问卷
四、测评地点
各学院自行安排机房
五、测评培训
2月16日下午4点在行政楼C210团体室组织全体辅导员进行心理测评前工作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按严格按照心理健康、心理正常的标准筛选出学生名单并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对心理测评中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要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工作措施,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切实消除和降低风险隐患;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安排专人重点关注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心理咨询与转介服务工作。
(二)对于一般关注的学生将由各学院心理工作联络员老师、辅导员协同配合,共同进行访谈、跟踪及建档,并向学生所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要加强与对接学院的沟通联系,同时落实值班制度,为学生提供人际、情绪、亲密关系、学业、自我意识等方面的心理咨询服务。
(三)本次测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方慧兰老师督导工程、工商和海峡学院进行心理测评;郑朝武老师督导会计、公事和法学院;林建珠老师督导电科、金融和经贸学院;林欣蓉老师督导国际、外国语和设创学院,在测评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
(四)学生如有意愿对测试结果有进一步了解,可通过线上线下预约,携带个人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前往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咨询了解。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返校心理测评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对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返校的每个学生参与此次测评工作。因特殊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要确保在返校后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做到心理健康测评全覆盖。
(二)各学院要做好心理测评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核实本学院测评时间,按要求于2月16日20:00前将《二级学院心理测评安排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659744629@qq.com。要事先熟悉测评流程,组织学生按时、按地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三)心理测评时必须本人参与,不能由他人代测,测评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必须严格执行到位。
(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完成测评结果的数据分析,对测评中发现需要心理帮助学生的特殊情况进行分类辅导、约谈评估、疏导与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