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

发布者:陈小杰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2024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计七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课。为落实落细假期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夯实巩固网格化管理成效,确保学生度过平安和谐的假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题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组织全体学生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防诈骗、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命安全等重点内容,加强网格化管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开展防诈骗安全提醒与告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宣传防溺水常识,严禁学生到自然水域游泳,防范溺水、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校内规范骑车,禁止在校内道路骑乘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严防私拉电线取电,外出不坐“黑车”,注意路途安全;注意防盗、防火、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倡导健康生活、严禁酗酒及晚归,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切实加强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逃生避险技能。

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各学院要组织专人,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教室等地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通讯顺畅,提高学生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9月30日16:00前各学院要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学工部学管科。

三、规范学生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并公布学院值班表,持续通过“辅导猫”、微信群、QQ群等做好日常动态管理,做好每天在校生的夜查工作。要坚持节假日期间深入学生宿舍,切实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不得将宿舍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要保持家校联系,确保学生离校等情况家长第一时间同意及知情。假期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院要及时做好跟踪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工部。

四、做好学生服务保障

各学院要坚持以生为本,做到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相结合。要切实关注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积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在假日期间对留校学生组织开展关心慰问活动和适当的、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相关活动安排情况表请于9月30日11:00前上报学工部学管科。

五、关注学生假期动向

(一)要准确掌握假期学生的去向,把握学生动态。各学院需组织做好离校学生人数、行程登记,于9月27日上午10:00前将留校离校人数情况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二)做好节后返校学生的联络与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假期离校学生按时返校。各学院应于10月7日组织晚点名,掌握学生返校(在校)情况,并于当日20:00前将返校情况报送学工部学管科。

(三)各学院要精准掌握未返校学生的动态,写明未返校的具体原因,做好家校联系,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未返校学生情况一览表(纸质、电子)按要求上报学工部学管科。

六、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各学院应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学院领导带班、辅导员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要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情况,如有重要事情和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假期值班、带班表请于9月27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工部学管科。                                         

联系人:林欣蓉,邮箱:659744629@qq.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