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班2023-2024学年 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小杰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10

学工〔2024〕8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主动积极就业回报社会,现决定开展2024届毕业班2023-2024学年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学风建设标兵”和“热心助学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依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生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闽江夏学〔2019〕16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具体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见《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24届毕业班2023-2024学年奖励分配名额表》(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学生奖助评审小组审核,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评选程序组织评选。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一)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生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闽江夏学〔2019〕16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凡受到各类违纪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先评奖资格。

(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通过校园网主页上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fjjxu.edu.cn/new/index.html)-“可用应用”-“学工服务”-“荣誉称号”进行线上申请,辅导员和学院依照评审程序,做好相应的审核提交工作,学生工作部以学院线上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

(三)相关奖项的评选需符合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

(四)评选工作要在各学院党政领导下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自觉接受监督,本着宁缺勿滥原则,做到公平、公

正、公开。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意见,置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经查实,

即予以取消,名额作废。

(五)在评定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3533086。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各奖项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系统导出打印;

(二)各奖项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系统导出打印;

(三)**学院2024届毕业班2023-2024学年评优评先公示名单(公示材料网页打印纸质版、电子版提交网络公示版);

(四)**学院2024届毕业班2023-2024学年评优评先评审报告;

(五)请各学院于3月 29 日(星期五)之前报送一式一份相关材料,纸质材料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 fjjxxyxgc@163.com 邮箱。

 

 

附件:《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24届毕业班2023-2024学年奖励分配名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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