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我校学风建设,根据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优良学风班”、“学风建设标兵”、“学习进步奖”、“热心助学奖”等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在校生,其中学习进步奖只有2018级、2019级方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
1.班级成员自觉维护宪法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遵守法规校纪,全班无人受到党、团或纪律处分,考试无作弊行为;
2.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班级成员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文科类艺术类、理工类专业所在班级每学期全班期末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分别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15%、20%,同时无人因学习成绩差而留级等;
4.班级成员在创建“优良学风”“爱校荣校”主题教育、“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和“文明校园”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5.优良学风班评选破格条件
班级符合第1、第2和第4条的条件,而不能达到3的条件,但在参评学年度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优良学风班:
(1)在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人数合计达到班级人数的10%及以上;
(2)在国内外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 的论文数达到班级人数10%及以上;
(3)全国计算机一、二级考试通过人数累计占班级人数 95% 及以上;
(4)非英语专业学生班级在全国英语四级和六级英语水平考试中累计通过人数占班级人数 85%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班级在全国专业英语四级和六级水平考试中累计通过人数占班级人数85%以上;雅思考试通过人数占班级人数 80%以上。
(二)学风建设标兵
1.担任校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院级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班级两委等专门从事学风建设(如从事学风督查、课堂考勤工作)的学生干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高,注意品行修养,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群众基础扎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
3.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名列本年(班)级本专业前 50%,学年无不及格记录;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合格,在创建“优良学风”“爱校荣校”主题教育、“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和“文明校园”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学习进步奖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组织,团结同学,热爱集体;
2.学习进步明显,要求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习成绩) 在班级排名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习成绩)排名提高 20%以上,评选当学年无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优良学风”“爱校荣校”主题教育、“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和“文明校园”活动;
4.学年未发生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
(四)热心助学奖
遵守国家和学校规章制度,热心帮助同学学习,具体评选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自行确定。
三、评选比例
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为按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5%推荐;学风建设标兵按本院参评学生总数的5%推荐;学习进步奖按本院参评学生总数的3%推荐;热心助学奖按参评年级每年级推荐一人。
四、表彰方式
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良学风班奖金500元。
五、工作安排
(一)评选程序
各学院请按《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生奖励办法(2019 年修订)》(闽江夏学〔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以上奖项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名单公示等环节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辅助完成,评审过程使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相关纸质申请表必须手写签名。
(二)评选时间
各学院初评时间及网络公示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28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及网络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14日。
六、提交材料
1.《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优良学风班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图文并茂,字数不少于1000字,一式一份);
2.《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习进步奖”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
3.《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风建设标兵”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
4.《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热心助学奖”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
5.《优良学风班汇总表》、《学风建设标兵、学习进步奖、热心助学奖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
6.公示名单(公示材料网页打印纸质版、电子版);
7.提交的材料采用A4格式,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jxxyxgc@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3533086。
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