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激励表现突出的学生,决定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生。
二、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进取心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学校、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当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2.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良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名列本年(班)级本专业的排名前 50%;
3.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记录;
4.在创建“优良学风”“爱校荣校”主题教育、“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和“文明校园”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5.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认真扎实,积极主动。
三、评选比例:社会工作先进个人为本学院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
四、表彰方式: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安排
(一)评选程序
各学院请按《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生奖励办法(2019 年修订)》(闽江夏学〔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二)评选时间
各学院初评时间及网络公示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18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及网络公示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5日。
(三)提交材料(以下表格请自行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
2.《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评审稿)》(电子版、纸质版);
3.公示名单(公示材料网页打印纸质版、电子版)。
4.以上打印及复印材料请采用A4纸张,均要加盖学院公章。并于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jjxxyxgc@163.com),将纸质版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六、相关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在各学院党政领导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本着宁缺勿滥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意见,置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经查实,即予以取消,名额作废。
联系人:邓晓君 23533086
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