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期间家访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2浏览次数:197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17〕4号)的文件精神,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提升我校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增强资助育人效果。经研究决定,在寒假期间开展家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家访对象名单。本次家访对象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确实需要家访困难或一般困难类型的学生,请附详细的说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家访名额不少于《寒假家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此次家访学生对象不与2017年暑假的家访学生名单重复。

二、组织实施

(一)家访准备

1.收集家访对象信息。填报《家访对象学生名单》(附件2),收集家访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地址、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受助等情况。

2.组建家访小组成员。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志愿者基础上成立若干家访小组,每组家访应2人以上结伴而行,至少一名老师,可搭配一名学生志愿者作为助手,学生志愿者以受访对象所在县生源为宜。

3.确定具体行程。根据家访对象情况,填写《出差审批表》(附件4),提前确定具体家访行程、所需准备物品等,并填报《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18年寒假期间家访计划汇总表》(附件3)。

4.家访小组成员必须熟知国家资助政策和校内奖助政策。

(二)家访期间

 家访小组按预定行程安排开展家访活动。家访中,送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并注重挖掘困难学生的励志事迹,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

(三)家访结束

 家访结束后,家访人员要从家访过程、被家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并报送具有代表性的影像资料、通讯稿、家访登记表和工作总结。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家校沟通,资助帮扶个性化。通过家访,送上学校的慰问品和慰问金,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向家长真实客观地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受助等情况,根据学生实际需求,给予个性化的帮扶,推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资助育人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资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向贫困家庭详细讲解国家、学校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家长支持子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消除经济顾虑。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家访计划,家访小组应事先填报好附件4:《出差经费预算表》和附件5:《出差审批表》,详细说明出行、停留情况,报所在学院领导审批。

(二)附件2:《家访对象学生名单》和附件3:《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18年寒假期间家访计划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月23日上午11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电子邮箱:33502450@qq.com。

(三)家访结束,各学院于2月12日前报送家访的影像资料和300字左右的通讯稿(寒假期间,报送电子档);3月9日前报送家访工作总结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附件6:《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18年寒假期间家访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发至33502450@qq.com。

(四)到户家访可购买慰问物品,金额每生300元以内,所需费用由学生工作部(处)依据正式发票(含购物小票)报销(请使用公务卡,否则需情况说明并领导签字);同时每生发放300元慰问金,待开学后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学生志愿者按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一次性发放100元工作补贴。

家访人员的差旅费费用由各二级学院承担。

(五)学生工作部(处)为家访小组成员(含学生志愿者)统一购买短期意外保险,填报附件7:《家访人员身份证信息》,电子档即可。

(六)如遇天气和自然灾害无法按期出行,应及时调整出行时间,同时报告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家访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家访学生名单情况表

附件3: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18年寒假期间家访计划汇总表

附件4:出差经费预算表

附件5:出差审批表

附件6: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18年寒假期间家访登记表

附件7:家访人员身份证信息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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