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1浏览次数:196
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现将《关于开展“5.12”全省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5〕7号 )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9日前报保卫处。
联系人:李福德
电 话:23535131
邮 箱:1289660585@qq.com
附 件:1、关于开展“5.12”全省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2015年福建省学校防灾减灾活动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
保卫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