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近期拟讨论韦晨韵同志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福建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闽委组通[2004]10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6日止。对发展韦晨韵同志为正式党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于2022年5月6日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反映。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党支部: 13559953194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0591-23531627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党支部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