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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16浏览次数: 184

各系、部、处、办: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要求,学院拟在2012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在编在职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为:1.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2.家庭遭受重大灾害的;3.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长期住院或卧床治疗的。 二、慰问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摸排阶段:由各系、部、处、办根据困难教职工条件,组织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摸排,在自报公议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表于12月23日前书面报工会工作办,同时报电子文档(QQ:279230993)。 (二)评审阶段:根据各系、部、处、办报上来的困难教职工名单,学院领导将召集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工作办有关人员进行会审,将确实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慰问对象。 (三)公示阶段:将列为慰问对象的困难教职工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天。 (四)慰问阶段: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系、部、处、办派员到工会办、财务处分别领取慰问信和慰问金,由各系、部、处、办领导分别代表学院对本单位的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拟慰问困难教职工名单表 组织部 人事处 财务处 工会工作办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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