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浏览:35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3〕10 号文件和学校纪委通知要求,全体师生应深刻吸取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1. 认真对照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梳理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2.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假期的危化品管理、废弃物处理等工作,做好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检工作,对不能断电、关停的实验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假期定时做好安全检查以及防盗措施。

3.假期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彻底切断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做好防护工作;假期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应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的使用安全,做好审批手续并向我处报备。

4.我处近期将在分管校领导的带领下,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检查,对各二级学院(部)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职能监督,对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将追责。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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