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中心场地使用申请及归还步骤:
1、申请人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实验中心递交场地使用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使用有责任人管理的实验室,还须由该责任人在申请表的备注栏中写明“同意***使用”并签字,之后交由实验中心办公室审核。如遇责任人外出或课务繁忙,可委托本实验室其他成员签字;
2、直接向实验中心提出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实验员共同检查将要使用的场地内部的仪器设备及环境卫生等,双方拍照作为使用后的复原依据;
3、确定一切正常,待申请人在《设计与创意学院场地使用责任书》(一式2份)上签字后,方可使用;
4、第一次使用实验室的申请人及其他使用者须接受实验中心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由申请人或使用人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5、使用结束,申请人须彻底清理实验室,进行复原,并接受实验员的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使用实验中心的任何场地。接受实验员的验收接受实验员的验收
二、实验中心场地使用申请注意事项:
1、该表用于正常教学安排以外的实验中心场地申请,正常的教学安排无需申请;学生不可以申请使用;
2、如遇2人以上在同一时间申请使用同一场地,按递交申请表的先后顺序由实验中心协调安排;
3、申请使用有责任人管理的实验室,须服从该责任人的安排,并遵守该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期间,须完整准确地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本》及《实验室值日签到表》,使用结束后交实验中心办公室核查;
5、使用场地期间,须保持环境卫生,爱护设备仪器,随时接受各级检查。
6、此流程未尽事宜,将由实验中心及相关部门研究定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