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日常教学检查规定

发布时间:2013-10-21浏览次数:473

为及时了解教学各环节的运行状况,加强教学监督,规范教学管理,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建立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

对教师的教学规范、学生的学习规范以及教学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如下:

(一)任课教师是否遵守教学工作规范;

(二)任课教师是否有迟到、早退、旷教、擅离课堂、擅自调、停、代课、调整教室等违反教学管理规范的行为;

(三)任课教师是否有效组织教学、控制好课堂秩序;

(四)学生是否有穿拖鞋、背心和携带食品进入教室,在课堂上吃东西、使用通讯设备、听影音设备、睡觉等违反课堂秩序的行为;是否尊重任课教师并服从教师的管理;

(五)教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组长,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等为主要成员。每周检查次数应不少于三次,检查后应填写《日常教学检查记录表》,并每月汇总归档。

教务处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日常教学检查的执行情况。

三、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一)日常教学检查情况作为学校教学评先评优和教师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对任课教师违反教学管理规范的行为和偶发性教学事件应及时按教学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并上报。

(三)对教学资源与服务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限期整改。

四、附则

(一)各院(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院(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管理细则。

    (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日常教学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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