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教案编写规范

发布时间:2013-10-16浏览次数:470

教案是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具体方案,是授课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教案编写原则

(一)以“纲”为纲。教师编写教案应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授课对象、授课计划为依据,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编写教案。

(二)因材施教。教师应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特点,分析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内在关系,结合教师的教学经验和形成的教学风格,充分发挥教师个性、特点和才华,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

(三)适时更新。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材、授课对象的变化,对教案适时进行补充与更新。

第二条  教案编写要求

(一)教案按章节或单位课时编写。

(二)明确教学目的与要求,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涉及焦点,启发思维。

(三)结合教学对象的认知特点,科学构架与设计教学内容的逻辑路线和教学策略。

(四)科学安排进度,合理分配时间,教学环节安排合理紧凑。

(五)精心选用教学手段,注明其使用时机。

(六)详略得当,书写工整,项目齐全。

第三条  教案编写格式

(一)首页:每门课程编写一页,附在封面之后,续页之前。

(二)续页:每章节或单位课时均单独编写。

(三)末页:每章节或单位课时均单独编写。

第四条  教案编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方式,授课题目(章节或单位课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具体教学内容,复习思考题、推荐阅读书目。

第五条  各系(部)可以根据学科、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制定教案编写细则。对于体育课、艺术类和实践类等特殊课程,各相关系(部)可在参照本规范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学科特点的教案编写格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教案应参照附件2编辑、打印。课程结束后,加装给定格式的封面(附件1)后装订成册。

第七条  提倡教师利用计算机进行教案编写,与教学过程中的手写批注相结合,形成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教案,并注意及时存盘和存档,课件、幻灯片不能代替教案。

    第八条  本规范于二0一0年九月一日起开始施行。

    第九条  本规范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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