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我省毕业生的报到证由福建省公务员局统一开具。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的作用:(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干部身份证明;(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毕业生不管是否找到工作、在任何地方(包括回生源地)报到、落户均需要报到证。
2、怎样办理就业报到、落户手续?
毕业生离校后凭福建省公务员局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由学校统一办理、发放)按时到报到地址报到。待报到机关对毕业生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审查通过并核签后,毕业生才能凭此证明、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友情提示:如果没有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签注“待就业”字样,核签并落户后,请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以后不管报考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都需要报到证。)
3、毕业生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办?
“报到证”遗失,可根据省人事厅的文件规定给予补办,毕业生补办“报到证”须提供:①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10个工作日后受理);③ 学院招生就业办的证明;④ 个人申请报告;⑤ 设区市人事局意见(内容如:该生尚未报到)
补办地点:福建省公务员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乘车路线:搭公交车至“八方大厦”站)电话:0591―87540939、87674885 、87622361 ; 传真:0591―87546960
4、毕业生报到证上就业和待就业的区别?
答:毕业生毕业后的户口、档案等手续办理的主要依据是就业,这里的就业是指经过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审批的就业,才能作为办理户口、档案的依据,将户口、档案转入就业单位;未经过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审批的就业,统一作为待就业毕业生对待,不能解决户口、档案的寄存问题,按目前政策,要先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将户口、档案转到就业单位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