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近期拟确定张佳莉等38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闽委组通[2000]10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12-13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24日止。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于2012年11月25日前向人文学院党委或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 0591-22037635(人文学院党委) 0591-22037668(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
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