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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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第二批优秀教师赴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课程进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3-24浏览次数: 230

各学院(部):

为提升我校教师教学水平,学校将分期分批选送优秀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进修。经研究决定,2014年9月—2015年1月选派若干优秀教师赴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全脱产进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各学院(部)(除国际教育学院、海峡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各推荐1名,学校研究后公布选送名单,选送人员列入2014年教师进修计划。

二、选送教师条件: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教学科研骨干;

3、系统承担过一门本科课程。

三、进修要求:主修1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辅修2门

四、进修期间教师待遇:学校全额报销进修费用,统一提供住宿。财政工资、福利待遇和交通费参照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执行。

各学院(部)在推荐教师时,应充分考虑本院(部)本科教学、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并登录清华/人大各院系相关网站查询2014年秋季开课信息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于2014年4月4日前将附件1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xxyrscsz@163.com)。

 

附件1: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登录OA系统下载)

 

人事处、教务处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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