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职员工在职报考学历学位计划、进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30浏览次数: 336
| 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职员工在职报考学历学位计划、进修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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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单位),各院(部): 为做好教职员工2013年度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及进修的组织工作,在鼓励教职员工提升学历学位的同时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根据学院《教职员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管理办法》(江夏(筹)【2009】78号)、《教师进修管理办法》(江夏(筹)【2009】80号)、《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教师进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闽江夏【2012】57号),就申报2013年度教职员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计划、进修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单位)、各院(部)组织本部门(单位)、院(部)在教职员工本人申报的基础上,制定《2013年度教职员工在职报考学历学位计划》及《2013年度教师进修计划》,并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23535304,电子版材料请传至SZ5304@126.COM)。 2、计划经学院批准后,作为教职员工2013年度报考学历学位以及进修的依据。未申报或申报未经审批者,不得于2013年度报考学历学位或进修。 3、“双肩挑”教师由行政关系所在部门(单位)、院(部)申报。 4、各部门(单位)、各院(部)制定《2013年度教职员工在职报考学历学位计划》及《2013年度教师进修计划》时,要严格把关报考人数、学习地点和学习方式,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教职员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或进修造成的人手短缺问题,由各部门(单位)、各院(部)自行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教职员工在职报考学历学位计划》、《2013年度教师进修计划》 人事处 201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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