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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各单位自查网上办公账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5     浏览次数:283
各系、各部门: 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将信息发布实名制落实到位,现请各系、各部门对本单位教职工的网上办公账号进行检查与重新确认。 1、清除各单位原有在申本期间使用的公用账号,如:网络实验办的公用账号为wlb1或wlb2。 2、请对已离开您单位的员工的账号(不必要存在的账号)进行删除。避免出现人已在其他部门,但还能用原有部门账号进行信息发布与查阅。 3、请各单位对新进员工做好网上办公账号的开通工作,做到一人一号。 4、教职工也可自行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如果有填写“手机号码”的同志,以后登录网上办公,也可直接用您的手机号码作为登录名。 请各单位在9月21日前做好此项工作,以免给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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