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应爱护并妥善保护好图书。还书时发现图书有破损、污损、划线、缺页等现象,且未加盖图书污损章的,轻者要求按该书定价的30%到50%赔偿,重者按丢书处理。
二、图书条形码破损或丢失,每个条形码赔偿2元。
三、丢失图书可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替代,但需缴纳图书加工费5元/本。购买不到的按《图书馆图书赔偿暂行规定》执行。
四、未经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的,以违规论处。对偷书者,除按图书原价的20~50倍赔偿外,还应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