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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521

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以下简称“台研院”),原为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是根据司法部(88)司发人函字第230号文件精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1989]闽01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从事涉台法律综合研究的事业单位法人。福建省委编办闽委编办[2020]6号文同意“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更名为“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研究院现有研究人员(含兼职)50余人,下设10个研究所(室),院长由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涉台法律研究会会长陈明添教授兼任。

台研院办院宗旨是围绕中央关于涉台工作大政方针,积极开展涉台法律研究,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主要职责:系统研究台湾地区现行法律制度,开展两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聚焦两岸交往中洐生法律问题研究,提供涉台决策咨询与服务,推动两岸法学交流,办好学术期刊《海峡法学》,建设涉台法学研究资料与信息室等。已经承担各类重大课题30余项,编辑《台湾新订法规汇编》16辑,出版专著20余部,连续参与主办17届“海峡法学论坛”,派遣5个批次11名教师赴台访学、交流,涉台法学图书藏量较大。

研究院从1989年始先后主办了《台湾法研究动态》《台湾法研究学刊》《台湾法研究》和《海峡法学》(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4-8557,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35-1304/D)刊物。《海峡法学》是全国唯一有创设涉台法学研究专栏的法学学术期刊,编委会邀请了全国著名法学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名):王利明、王振民、朱维究、李林、李双元、吴汉东、张文显、赵秉志、徐显明、黄进、焦仁和、游劝荣等担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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