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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18年学科建设经费等若干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31     浏览次数:656

 

各相关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学科:

为了加强我校应用型学科建设管理,推进各学科建设措施核查工作,确保省教育厅中期验收评估顺利通过。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精神,现将划拨2018年度学科建设经费等若干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学科遵照执行。

1.划拨学科建设经费。下拨2018年度我校校级重点学科、校级和省级应用型学科经费1658.6万元。其中,央财专项建设经费1200万元;学校自筹458.6万元(各学科建设经费划拨情况详见附件1)。

2.加强经费预算支出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各相关学院(教学部)、各学科要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科建设实际情况,统筹经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化编制和安排预算(详见附件2)。二是加快经费支出。专项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切实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推动学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学科编制预算时同步做好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学院(教学部)要加强对专项经费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根据各学科执行情况对专项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适时抽查,保障学科建设经费合理、合规、高效使用。

3.梳理学科建设目标。各应用型学科根据前期与科研处多次沟通协调,在结合学校2018年“提升计划”任务及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所确定的2018年建设指标(详见《应用型学科阶段建设目标表》附件3),并参考本学科立项申请书申报的建设任务,按照科研处提供的现有《XX学科主要建设目标》模板(详见附件4),通过文字进一步优化、梳理、明晰2018年建设任务。科研处将对确定的建设任务汇总成册,下达指标。各应用型学科需对承担的指标任务认真自查,落实目标。学校将对各学科开展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绩效考核。

4.材料报送相关要求。各相关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学科应高度重视经费预算编制、建设任务梳理工作。以上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于9月3日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kb2233@163.com,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5005913565。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

2018年7月31日

 

附件 1:2018年省级、校级应用型学科、重点学科拨付经费一览表

附件2:XX学科经费预算表(空表)

附件3:各应用型学科阶段建设目标表

附件4:XX学科主要建设目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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