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8年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4 浏览次数:419
各部门(单位)、各系(部):
2008年院级科研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请各部门(单位)、各系(部)认真组织有关老师开展论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设置15项,每项资助5000元;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在岗教研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申报人系初级职称的,需经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半;重点项目原则上只能从发布的重点项目课题指南中择题申报,也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重点项目须报送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5份及电子版。
2、一般项目:设置30项,每项资助2000元;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在岗教研人员;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一般项目须报送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5份及电子版。
3、青年项目:设置15项,每项资助2000元;申请人必须是我院35周岁以下,中级或初级职称的在岗教研人员;青年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青年项目须报送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5份及电子版。
4、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院外已立项且有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院级项目。
5、院级科研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院级重点项目结项为1篇刊登在进入CSSCI目录的刊物的学术论文,或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刊登在未进入CSSCI目录的本科学报的论文,1篇为其他CN刊号的论文),或被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院级一般项目和院级青年项目结项为1篇CN刊号的论文或被正式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
院级科研项目采用其他结项成果形式的(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的成果、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转化为学院培训课程等形式),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科研办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鉴定。
6、科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请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办杜品慈(联系电话:23535027,邮箱:dududeemile@tom.com)。
科研办
2008年11月14日
附件1:江夏学院(筹)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江夏学院(筹)院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2008年院级重点项目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