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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31     浏览次数:413

   2008年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单位)、各系(部)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申报,并于2008年11月17日之前将科研成果材料送达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具体申报程序及说明如下:  

一、科研成果申报程序  

   1、打印江夏学院成果奖励登记表封面(见附件1)。由申报的老师填写并打印。  

   2、进入“江夏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218.5.5.101:8088)”新增个人科研成果。

   3、打印要申报的科研成果明细表。进入“江夏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科研成果并保存后,再打开科研成果的题目(或名称)一栏(见附件2:论文成果打印页面的示范)后,打印所申报的科研成果明细表。

   4、将打印好的江夏学院成果奖励登记表封面、科研成果明细表及论文、著作等材料送交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    

二、科研成果申报的具体材料说明

   1、申报的材料为2008自然年度的科研成果。

   2、论文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并按照刊物页码顺序进行装订)。

   3、著作(专著、编著、编写、译著、译校)提供原件1份。

   4、获奖提供以下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所有提供的复印件、打印件的纸张要求为A4纸。

   注:科研办只留存作者为主编的著作原件,其余原件申报结束后退还申报的老师。  

                           科 研 办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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