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六)

发布日期: 2010-04-08浏览次数: 399

 1、毕业生档案包括那些内容?

   答:(1)毕业生登记表(盖学院印);(2)毕业生成绩登记表(盖学院印);(3)在校期间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材料;(4)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到院团委盖印后交还毕业生本人);(5)入党积极分子材料;(6)综合测评的登记表;(7)其它应归档的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毕业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2、毕业后档案由什么机构管理更好?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确定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管理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国有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经院机要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在离校之前要到辅导员处确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复杂,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3、我院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

   1、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栏办理档案转递,即“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递地址。

   (1)已就业的毕业生,个人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未正式签约也未升学的毕业生的报到地址是本人“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上述情况指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之外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将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档案将由招生就业办档案室通过机要邮局以机要件方式转递或直接送达,每年7月份开始。毕业生应关注本人档案去向并于9月初向本人档案转递地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到达。如未到达,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办联系,办理档案查询。

   3、各类就业状况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向:

   (1)参加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系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暂由毕业生本人保管,报到时交至录取学校收。

   (2)毕业前通过学院和系统一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8月底前将档案转至相关的人才市场。

   (3)各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7月份按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所规定的地址和单位寄发。

   (4)结业生及办理休学的同学,档案暂由学生所在系管理,待确定毕业或结业后再依据就业去向确定如何转寄。

   (5)生源属厦门市区及所辖区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6)生源属泉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7)生源属莆田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8)生源属宁德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9)生源属三明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10)生源属南平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

   (11)生源属龙岩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龙岩市人才服务中心。

   (12)生源属漳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13)生源属福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福清市生源直接转回福清市人才服务中心)

   (14)招生就业办转递档案主要是以市一级人才中心为单位,如要将档案转寄回生源所在县就业主管部门(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到所在系填写申请表,招生就业办将于9月底前转至生源所在县一级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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