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本学期因教学协议续签等原因,学费缴费工作延缓。为了不影响接下来的教学工作与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学点应以新协议规定的缴费金额足额上缴学费(1680元/人),汇入我院对公账户,我院同时开具学生发票。
二、 学费上缴时间截止为2015年9月30日,已经上缴学费的教学点应及时与相关老师核对人数金额,如有出现纰漏的应及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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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