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阶段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90

各学院(部):

依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籍管理办法》、《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级各专业(含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阶段性)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应于期中(阶段性)考核前做好教学进度的检查工作,组织好期中考核。期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10周至第11周进行,如有其他特殊安排,应报教务处备案。

2、各课程是否安排期中考核,由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不安排期中考核的课程,应加强阶段性考核。期中考核形式不限于笔试,鼓励开展考核形式改革,具体形式由课程所在学院(部)拟定。

3、期中(阶段性)考核由各课程归属所在学院(部)自行组织,学生归属所在学院做好配合,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由任课教师拟定,并报课程归属所在的学院(部)批准。

4、组织期中考核的学院(部)应于4月26日前按期中考核安排表模版(见附件)的要求制作期中考核安排表,纸质文档经学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章后,送教务处学务科(电子文档发送至345963101@QQ.com)。联系人:苏蕴杰、电话23535058。

5、各学院(部)应认真组织期中(阶段性)考核工作,并做好期中(阶段性)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部)期中(阶段性)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期中考核安排表模版

 

                                        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教务处

                                          期中考核安排表模版.xls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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