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保卫处):
为了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并相应做好教学执行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级、2013级本科各专业按照分流后的专业方向班级下达教学执行计划,2014级、2015级本科各专业开课课程名称及课程编码按照《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汇编》执行。
2、2013级、2014级、2015级高职各专业开课按照《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汇编》执行,其中高职教学计划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变更为4学分。
3、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本科课程组开展教学准备,并按照学校《本科教学专任教师任课资格管理办法》(闽江夏〔2010〕38号)文件要求对首次担任本科课程的教师进行把关。
4、各教学单位应注意均衡教师教学工作量,合理安排教学任务。遇到部分课程归属不明确的,应加强各教学单位之间以及各教学单位与教务处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5、各教学单位应在以下时间内做好教学执行计划的工作安排:
(1)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有修改,请按照《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闽江夏〔2013〕97号)的规定,于4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出;
(2)4月24日前,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内严格按照课程归属的原则做好本专业各班级的开课计划,将教学任务开给相关的单位,并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含专业综合技能训练)计划报教务处教学科;
(3)5月8日前,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课程归属并根据开课计划安排授课教师,并对其他单位开设的课程及时予以回复;
(4)5月15日前,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内做好本专业各班级教学任务的安排。
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教务处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