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闽江夏〔2013〕9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将毕业论文(设计)作为实践环节按步骤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27号)以及《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闽江夏〔2013〕9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测。
(一) 系统检测实施办法
1、各学院必须指定一人为检测系统管理员负责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其姓名、联系电话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教务处将发放账号、密码,并按照各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设置相关权限,每位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只能检测一次。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文档名称必须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顺序命名(注意下划线)",例如“200551100002_李三_信息系统.doc” (以下所有毕业论文电子版文件名均按照此格式命名)。内容包括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不含封面、诚信声明书、附件、附录、文献综述,文字在同一Word格式文档内,具体格式参考附件1和附件2。参考文献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要求格式录入,方能识别,不计入检测,并能选择算出“去除引用文献文字复制比”,即指去除了作者在文中标明了引用文献的重合文字的复制比。
3、文档的提交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验收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将符合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汇总后于5月12日前交本学院检测系统管理员。学院检测系统管理员不得直接接收学生提交的电子文档。
4、检测系统管理员汇总完成后,根据附件3“学院账号使用说明”进行提交检测。
5、第一次检测完成后,各学院系统管理员将检测结果情况导出表格,报送主管领导,将最终认定情况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学生的检测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给相应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尽快通知学生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改,并作为审核及成绩评定的依据。检测结果具体使用参照附件4 “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报告单使用说明书。建议将“全文(标明引文)报告单”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
6. 第一次检测论文未通过的学生,须及时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验收认可后,于5月22日前汇总论文交本学院检测系统管理员进行第二次检测,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完成第二次检测,将检测结果情况导出表格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将最终认定情况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于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学生毕业论文的检测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给相应指导教师,作为审核及成绩评定的依据。
(二)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及程序请按《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闽江夏〔2013〕99号)文件实施。
1、经过第一次检测,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R≤15%(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视为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检测,可参加论文答辩;
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R>15%,责令作者对论文进行修改,在5月22日前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其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最高为“中”(70分至79分)。
2.经过第二次检测,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R≤15%,视为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检测,可参加论文答辩;
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15%<R≤25%,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再次提交论文,参与答辩;
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25%<R<35%,认定为一般抄袭剽窃行为,视为毕业论文(设计)不通过检测,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延期半年提交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R≥35%,认定为严重抄袭剽窃行为,视为毕业论文(设计)不通过检测,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延期一年提交论文。
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评判。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闽江夏〔2013〕96号)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一) 答辩
各学院应做好答辩工作安排,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小组,制定答辩要求、评分标准、答辩程序,落实答辩时间和地点,并于答辩前三天报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至教务处。答辩不通过的学生给予二次答辩机会,学院所有答辩工作须于6月9日前完成。
(二) 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给出评语,并评出相应分数。
经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符合要求和指导教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方能参加学院答辩。
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评分标准,参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折算成五级分制,给出答辩评语,填写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最后由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确认。各学院于6月9日前确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延期半年、一年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
四、毕业论文(设计)归档
(一)文档规范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闽江夏〔2013〕96号)文件附件3《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进行撰写。
毕业论文(设计)所有相关文档要按顺序分成两本装订。第一本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学校统一封面(颜色由各学院统一指定)、诚信声明书、中外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谢辞、附录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式四份)。第二本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按照学校统一封面(格式见附件5,颜色由各学院统一指定)、目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含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指导教师记录表、指导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表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归档
每位本科毕业生须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WORD格式电子文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WORD格式电子文档(手写材料除外,文件名为材料自身名称),制作成光盘,光盘表面标明:学号、学生姓名、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每位本科毕业生一个文件资料袋,由学院统一指定,封面需标明: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文件资料袋内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光盘。
学院要建立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保管。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要按照专业、班级、学号顺序整理归档,保存五年以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要长期保存。学院所有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电子文档需汇总制成光盘或采用硬盘保存。
五、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
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综合考虑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控制在3%以内。所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严格按照《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制作,对于撰写格式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将不予评选。各学院于6月9日前确定拟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督促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修订工作。6月14日前上报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汇总上交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书面版(按照文档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以“学院名称_推荐校优”命名文件夹,内含该学院所有推荐校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word文档格式全文电子版)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学院应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反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如实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并及时上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
七、上报材料时间
1. 5月8日前上报各学院检测系统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2. 5月15日前报送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第一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
3. 5月27日前报送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第二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
4. 答辩前3天报送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5. 6月14日前上报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汇总上交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书面版(按照文档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以“学院名称_推荐校优”命名文件夹,内含该学院所有推荐校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word文档格式全文电子版)。
6. 6月30日前及时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延期半年和一年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6)。
所有上报材料都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书面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B座203室),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99589504@qq.com。联系电话:23531570。
八、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