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我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临时管委文件08133号附件2)已经印发,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开展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为了更好地与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申报与评审衔接,经研究,拟在下学期初开展2009年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各系(部)要精心准备,按照课程归属,组织做好本次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2、各系(部)申报门数:2—4门;原四校已经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立项”的,可以直接申请参加院级精品课程的评审,不占用申报指标。
3、申报时间:下学期第5周。此前,各系(部)要完成本部门的初审工作,并择优向学院推荐。
4、课程负责人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要求,按时提交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5份和相关的佐证等书面材料;并将制作好的课程网页按照指定的路径上传到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网站(上传资料请注意备份保存)。
5、网络与实验室建设办公室负责现场教学摄像和制作工作。需进行课堂教学摄像的,请课程负责人直接与网络与实验室建设办公室联系,利用期末和下学期前4周时间完成课堂教学摄像和制作工作。
6、院级精品课程申请书请从学院网站上下载。详见临时管委文件08133号附件2.
二、评审
1、教务办公室对提交到的网站的课程进行预审,并公布通过预审的课程。
2、按照院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教务办公室拟在下学期6-7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