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写作与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写作质量,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工作
1、各系(部)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和检查,严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2、各系(部)应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议,确定指导教师,并组织指导教师学习《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与要求。
二、做好选题工作
1、各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命题,并进行研讨,完成课题初审工作后交所在系(部)。
2、各系(部)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终审、汇总,并形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南》。
3、各系(部)负责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南》及具体课题的内容要求,做好选题动员及指导。
4、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要求学生每人一题(大课题可2人以上,但每人必须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模块”,且研究工作量充足)。
三、规范论文格式
1、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书写并打印,文档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须退回重做。
2、201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等有关表格中的教学单位应按系(部)名称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第一行空格中所指的学院系指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
四、做好评阅及答辩工作
(一)成绩评阅
各系(部)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意识,确保精力投入,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成绩评定要求予以评定。
(二)答辩工作
各系(部)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答辩,选择答辩的设计(论文)一般不超过设计(论文)总数的40%,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的设计(论文)必须详细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记录表》。
五、做好装订、存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组成部分按下述顺序依次排列装订:封面、目录、设计(论文)(含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内容、注释、附录、参考文献)、致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记录表。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设计(论文)的书面材料整理装订,一式二份,分别存各系(部)档案室及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内,优秀毕业论文应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院图书馆存放。各系(部)应把电子文档制作成光盘于2011年12月30日前交教务处保存、备查。
六、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请各系(部)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