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17浏览次数:615

                   经贸教研〔2015〕2号

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教〔2015〕27号)及《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2015-2017年课程建设规划》(闽江夏教〔2015〕24号)的文件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经济贸易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经济贸易学院课程建设组织领导小组,负责课程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 

组  长:陈豫浩

副组长:徐  刚 范一青

成  员: 陈  端 刘名远  刘艳山  辛  琦  王婉珍

冯碧梅 王  荧

二、成立经济贸易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小组,负责课程的建设及实施

1.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建设小组

组  长:陈  端

副组长:冯碧梅

成  员:赖慧文  闵  娟 谭逸之 赵丹阳 孙娟娟 何斯斐

郭有仪  庄新霞

2.成立经济学专业课程建设小组

组  长:刘名远 

副组长:王  荧

成  员:陈豫浩  曾琼芳 范一青  黄泽民 钟明春 陈璐璇

林立达  郑振雄 蔡濛萌  薛福根 许 剑 黄振香  范娟娟

3.成立商务管理专业课程建设小组

组  长:刘艳山 

副组长:石洪景

成  员:徐  刚  路  越  陈  蕊  李  萍  李  霞

4.成立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建设小组

组  长:辛  琦 

副组长:马莉婷

成  员:李云清  宋  磊  李  捷  陈  宇 

5.成立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课程建设小组

组  长:王婉珍 

副组长:陈  芳

成  员:林璐龙  康迎春  陈孟君  陈自然 

三、经费保障

1.经费标准

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教〔2015〕23号)文件规定,学校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培育)学校给予0.5 万元/门的资助,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给予1.0万元/门的资助,同一项目经费支持以获得级别(经费)高的计算,不重复计算。

我院参照《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予以经费支持,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培育)学校给予0.3 万元/门的资助,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给予0.5万元/门的资助,同一项目经费支持以获得级别(经费)高的计算,不重复计算。

2.经费管理

课程建设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专款专用。课程建设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厉行节约。课程组负责人必须接受我院、学校财务处和教务处的管理与监督。教务处和我院教务办每年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凡将本项目经费挪作他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挪用者的责任。

3.课程建设费的使用范围

课程建设费主要用于:购置国内外有关教材、教学参考书、资料;制作CAI课件;制作电子教案和课程上网及升级;建设试题库;编写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添制有关教具;参加国内有关课程建设的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培训;课程建设所需的调研费;发表有关教学研究论文;交通费的支出(不得超过课程建设费总额的15%)等。

四、工作安排

1.合格课程的申报评估验收

各专业须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教〔2015〕27号)的规定,所有本科课程均需申报合格课程并接受评估验收。申报程序:合格课程的评价以自评为主,课程负责人填写《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合格课程申报表》(附1),验收由学院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合格课程认定标准”(附2)组织实施。学院验收后将结果报送教务处。

2.精品开放课程(培育)和精品开放课程的申报

通过合格验收的课程均可参与精品开放课程(培育)和精品开放课程的申报,评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须推荐2门课程进行申报。申报程序: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3),同时至少提交课程教学录像1 节。经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并公示拟建设名单,公示期满后,确定为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培育)和精品开放课程。

五、推荐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1.合格课程申报材料的提交

请各申报合格课程负责人于2015年4月13日前提交《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合格课程申报书》电子版至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课程建设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吴娟邮箱13459575@qq.com并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相关文件与表格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

2.精品开放课程(培育)和精品开放课程的申报

5月初,各专业教研室须推荐2门课程进行申报,各专业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课程建设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吴娟邮箱13459575@qq.com。学院课程建设组织领导将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对拟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推荐,择优报送校教务处。最终确定推荐的课程将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相关文件与表格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B510室,23531410。

附件:1.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合格课程申报书

2.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合格课程认定标准

3.福建江夏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经济贸易学院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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