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17浏览次数:686

经贸教研〔2015〕1号

品牌专业是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建设品牌专业是带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教〔2015〕22号)的文件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经济贸易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经济贸易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品牌专业建设的管理和评估工作 

组  长:陈豫浩  

副组长:曾琼芳  徐  刚  范一青  毛香銮

成  员:陈  端  刘名远  刘艳山  辛  琦  王婉珍

冯碧梅  王  荧  

二、成立经济贸易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小组,负责品牌专业的建设及实施

1.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品牌专业建设小组

组  长:陈  端

副组长:冯碧梅

成  员:赖慧文 闵  娟 谭逸之 赵丹阳 孙娟娟 何斯斐

郭有仪 庄新霞 刘艳山 徐  刚 路  越 石洪景

辛  琦 李云清 马莉婷 王婉珍

2.成立经济学品牌专业建设小组

组  长:刘名远 

副组长:王  荧

成  员:陈豫浩 范一青 黄泽民林立达 陈璐璇 许  剑

郑振雄 蔡濛萌 钟明春 薛福根 黄振香 范娟娟

三、经费保障

1.经费标准

学校设立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学校对每个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点每年资助5 万元专项经费,共资助3 年;对每个校级品牌专业(培育)每年资助3 万元专项经费,共资助3 年。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经费由专业负责人按《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闽江夏〔2012〕160 号)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开支,经费的80%由专业负责人审批;经费的20%由教务处根据年度及综合考核情况决定划拨数量,考核依据为《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和《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品牌专业建设进展报告》。

同一项目经费支持以获得级别或经费高的计算,不重复计算。学校将定期检查,对未能达到阶段建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品牌专业、品牌专业(培育)建设项目,停止划拨品牌专业建设、品牌专业(培育)经费并取消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

学院参照《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对品牌专业予以经费支持。学院对每个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点每年资助1 万元专项经费,共资助3 年;对每个校级品牌专业(培育)每年资助0.5 万元专项经费,共资助3 年。其他经费管理办法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2.经费管理

课程建设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专款专用。经费的划拨与课程建设目标的实施进度挂钩,采用分年度划拨的办法,逐年划拨。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课程建设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厉行节约。课程组负责人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教务处和我院的管理与监督。教务处每年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凡将本项目经费挪作他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挪用者的责任。

3.课程建设费的使用范围

 课程建设费主要用于:购置国内外有关教材、教学参考书、资料;制作CAI课件;制作电子教案和课程上网及升级;建设试题库;编写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添制有关教具;参加国内有关课程建设的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培训;课程建设所需的调研费;发表有关教学研究论文;交通费的支出(不得超过课程建设费总额的15%)等。

四、工作安排

1.品牌专业的申报

各本科专业须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教〔2015〕2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的提交

请各本科专业负责人于2015年3月20日前提交《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品牌专业申报书》至吴娟邮箱13459575@qq.com,3月23日待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品牌专业申报书》一式10份至学院教务办吴娟。相关文件与表格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B510室,2353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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