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30浏览次数:322

各教研室、各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安排,本学期将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教职工8月30日报到上班;在校生8月30日-31日到校注册,9月1日开始正式上课;新生9月13日报到。学院初定在8月30日上午9:00在行政楼C302会议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为确保期末和暑假期间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各项工作

(一)各教研室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录工作,明确下学期教学任务,大力推动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共建的经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为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二)学生管理人员要配合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障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

(三)各教研室、各部门要根据学校评建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学院制定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倒计时工作计划表》,把握好各个时间节点,按期按质完成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同时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研究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二、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教研室、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离校前确保关好门窗、电源和水龙头,妥善安置各项公共财物。

辅导员要在学生离校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及时离校安全返家。特别要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遇有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等,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

三、确保暑假期间正常运行秩序

遇有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等,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各项工作不受影响,提前为新学期做好准备。

暑假期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离开福州地区应按照《教职工考勤办法》的规定报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校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有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各支部要根据学校活动安排,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经济贸易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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