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经济贸易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闽江夏【2013】4号)的相关要求,经济贸易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经济贸易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其成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 员
主 席:陈豫浩
成 员:曾琼芳 徐 刚 范一青 毛香銮 陈 端
钟明春 刘艳山 王婉珍 冯碧梅 李云清
秘 书:吴 娟
二、主要职责
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并受其委托,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本二级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成绩、政治表现等有关材料,提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授予学位的建议;
(二)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已授学位的建议;
(三)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有关授予学位为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的关于学位授予方面的其他事项。
经济贸易学院
201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