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济贸易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近期拟确定张华强等16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参看附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闽委组通[2000]10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12年12月11日至 2012 年 12月15日止。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于 2012年 12月15日前向经济贸易学院党委或校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经济贸易学院党委 23531559;
校组织部 23535479。
中共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经济贸易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