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提高我校大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校园健身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校运动会大学生部比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情,养成终身体育的好习惯。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 年 3月~11 月举行预、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参加办法
以各二级学院组队参赛,可联合参赛,各项目参赛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各代表队均以该队所在二级学院或联合院名为参赛队名称。
三、竞赛项目
足球、定向越野、乒乓球、男生引体向上和女生跳绳、田径
四、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各项目竞赛均按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或单项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不足三个单位的大项和不足 3 人(对、队)的小项取消该项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六、竞赛报名
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向单项主办体育协会报名。
七、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一)公布各代表团比赛总成绩
(二)奖励和计分办法
1、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励: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
2、运动会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团体总分由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竞赛项目中得分之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依次分别以各竞赛项目获得第一名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竞赛项目计分办法:
竞赛项目均录取单项团体总分,录取办法见各单项规程。获得各竞赛项目单项团体前3名代表队,分别颁发奖匾。
本规程总则解释权属公共体育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公共体育部)
202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