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闽委教办组〔2013〕7号文件精神(见附件),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将于近期对全省高校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了做好迎接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组织对《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专题学习,认真领会和研读,切实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2、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要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情况;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学院党组织和党支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实施情况;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情况;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阵地保障情况。
3、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内容包括:本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贯彻落实《条例》的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字数3000字左右,于2013年5月17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