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王龙辉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和闽委发电〔2018〕32号文件精神,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王龙辉书记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日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而上一次修订《条例》是2015年10月。新版《条例》较2015版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新版《条例》突出八大亮点和“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王龙辉书记指出,继2015年修订之后,我们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决心和力度。此次对《条例》的修订突显了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显了时代性,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使命新任务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各党支部要切实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熟知尊崇《条例》,严格落实《条例》。
二、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八章37条,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王龙辉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实质;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全院师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王龙辉书记指出, 宪法修正案是一个整体,它全面体现了自上一次修宪以来党和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了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理念,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二是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得到全面贯彻;三是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四是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规定;五是修改第七十九条关于国家主席任职期限方面的规定;六是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四、传达闽委发电〔2018〕32号文件精神
王龙辉书记通报了陕西西安秦岭整治违建别墅的情况。秦岭别墅问题再一次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党支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出席:王龙辉、吴国平、林有卫
列席:黄颖、邓甦、杨晶、孙文霞、刘统全
记录: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