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支委会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是支委会向支部大会负责的表现。通过报告工作,可以使支部全体党员了解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便于党员对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评论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改进支部工作;同时,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集体领导,活跃党内的民主生活,提高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智慧,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每季度或半年一次,也可以在一个工作阶段结束时进行。尤其是在改选支委会时,如无特殊情况,本届支委会必须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也可由副书记或其他委员担任。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总结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对下一阶段或下届支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等等。支部委员会在报告后,应认真组织党员讨论,耐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当作出负责的说明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