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参加福建省总工会 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采采发布时间:2025-11-14浏览次数:76

各二级工会:

根据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关于组织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参加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纪要》(〔2022〕7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2026年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工会会员(含编制外固定用工形式的各类工会会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不参与此次活动(延迟退休的可参与,退休返聘不可参与)。

凡符合参加范围的在职工会会员,均可根据自愿原则由学校工会统一组织参加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

适用合同制管理的职工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少于一年及在单位工作未满三个月者 (截至2025年10月31日), 不予参加。

二、互助金筹集

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学校对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给予适当资助,教职工个人缴纳60元,校工会经费资助40元。教职工签字确认报名后,在编人员从个人2025年12月工资中扣缴,非编人员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转账至工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账号:3500 1880 0070 5254 9820,户名: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工会委员会)。互助金缴款后不退款,期满后不返还。

三、活动期限

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一年,从2026年的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的12月31日24时止.参加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有效期内退休、调动的,其补助权益不受影响,直至期满为止。

四、报名须知

1.各二级工会收集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信息,填报《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附件2)和《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附件3)。填报时需认真核实本部门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备注等信息,花名册纸质版需教师本人签名确认。表格(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印章)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C101室),非编教职工个人缴纳凭证一并提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h@fjjxu.edu.cn ,以上材料报送于2025年11月24日12:00前完成,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35308。

2.应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需求,超过原法定退休年龄且依据延迟退休政策延迟退休的职工,请在备注栏注明“延迟退休至X年X月”(女的超过55岁,男的超过60岁都要备注说明);如果有港澳台或者外籍员工,不是用身份证报名的,在花名册备注栏写清楚是“台湾老师”或“外籍老师”。

五、补助项目和标准

参加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本期内住院的,第一次申请住院补助时计扣起付线为500元,此后不再计扣起付线。其他住院补助及标准、重大疾病补助、死亡慰问金补助、除外责任、补助金申请和发放等按《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第四、五、六项条款要求执行。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经咨询省总工会,符合报名条件、未参加医保的台湾等类老师可以参加医疗互助,但只能享受首次确诊重疾及死亡慰问金补助,无法享受住院补助。

2.原则上,参加省总本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数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80%,其中享受二级保健的职工可不纳入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统计。请各二级工会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务必将参与医疗互助活动的作用、意义和整体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到位,方便教职工后续申请补助。

3.请务必准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错过时间耽误报名。

 

 

附件:1.《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2.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

3.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

 

 

 

 

                                  校工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pdf附件2、3.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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