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假期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364

各班级:

为使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清明节假期,现对我院清明节假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及我校通知,清明节假期安排为4月2日--4月4日。4月4日晚各班级集中晚点名,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无法按时返校者需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落实登记制度。清明节假期需出行者,如实登记离校和返校时间、出行计划、联系方式等。同学外出时请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三、严格宿舍管理。留校同学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各班级要组织人员在放假前深入留校学生宿舍了解情况,排查隐患,确保安全。假期严禁私自到没有保全保障的自然水域游泳、游玩。

四、提高安全意识。清明节放假期间外出时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并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参加一些非法组织的传销和其他名义的营业活动。现在社会中部分不法分子用来欺诈学生的手段花样越来越多,希望同学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和不明来历的中奖、求助等信息。

五、强化值班制度。请学生工作干部放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领导带班、辅导员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留校学生工作干部值班。放假期间,各辅导员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学生突发事件,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带班领导。

最后,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充实的清明节假期。

特此通知!

 

 

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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