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文件《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为使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清明节假期,现对我院清明节假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及我校通知,清明节假期安排为4月5日--4月7日。4月4日(星期五)、4月8日(星期二)学校正常上课,请广大同学不要旷课,推后返校者需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获准后方可推后,严禁出现无故旷课等现象。
二、落实登记制度。清明节假期需出行者,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级辅导员老师报告,如实登记离校和返校时间、出行计划、联系方式等。返校后应及时销假。同学外出时请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三、严格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各班级要组织人员在放假前深入留校学生宿舍了解情况,排查隐患,确保安全。假期严禁学生私自到校区附近自然水域游泳、游玩。
四、提高安全意识。同学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外出时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并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参加一些非法组织的传销和其他名义的营业活动。现在社会中部分不法分子用来欺诈学生的手段花样越来越多,希望同学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和不明来历的中奖、求助等信息。
五、强化值班制度。请学生工作干部放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领导带班、辅导员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留校学生工作干部值班。放假期间,各辅导员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学生突发事件,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带班领导。
放假期间离校的同学必须于4月7日返校。各班级当晚晚20时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将未返校学生登记表于4月8日上午9:00前报分管院领导,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最后,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充实的清明节假期。
特此通知!
工程学院
2014年4月4日
| 清明假期值班表 | |||||
| 序号 | 值班地点 |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联系方式 | 备注(带班领导) |
| 1 | 22#401 | 4月5日 | 翁璇 | 18650755608 | 罗志锋 |
| 2 | 13#208 | 4月6日 | 赖侦铿 | 13599090076 | 罗志锋 |
| 3 | 20#301 | 4月7日 | 李桃 | 13559953194 | 罗志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