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入馆须知
1、校内读者入馆时,请自觉持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
2、读者入馆应着装整齐,注意文明礼貌。
3、读者入馆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得喧哗,
保持环境安静,。
4、保护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5、不得带食品进馆食用,不得在馆内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
燃、易爆物入馆。
6、请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和书刊资料。
7、自觉维护馆内秩序,请勿抢占座位,不要随意挪动阅览座椅。
8、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馆外,经出口通道时遇报
警,请主动配合值班人员的检查。
9、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二、图书借阅暂行规定
1、馆内所有借阅区实行开架借阅,凡持有校园一卡通的读者,
均可在本馆各借阅区借阅,总出纳台负责办理借阅手续。
2、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入图书馆的唯一有效证件,务必妥善保
管。一旦丢失,请及时到馆总出纳台挂失。
3、读者入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取出图书一册,阅
毕及时将书对号归位或就近放在阅览桌上,读者选定图书后,请取回
代书板归还原处。
4、外借图书总册数的限定:教工20册,学生10册。
5、借阅期限:教工借期18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90天。学
生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15天。读者可在图书馆网页上通
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手续应在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办理,
续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文献借阅逾期将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6、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完好,如
发现图书有划线、涂写、撕破等污损情况情况时,应及时告诉本区管
理人员盖章,辨明责任。否则,责任自负。
7、读者还书时,应等办完手续,确认无超期或其它情况后再离
开出纳台。
8、读者请准时归还图书。若未及时归还,则需缴纳违约金,超
期图书每册每天违约金为0.1元。
9、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达到借阅期限者,在节假日结束后
的次日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10、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达到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
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11、学生读者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应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
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
还,不作为逾期处理。
12、读者离校时,应还清全部所借文献和违约金,并经总出纳台
确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3、提存书库图书一般不外借,读者如有需要,请与工作人员联
系,由工作人员将所需图书取出,总出纳台负责办理内阅手续。
三、报刊阅览规则
1、本室报刊实行开架内阅。如需复印,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请
勿将报刊带出室外。
2、读者取阅期刊时,每人每次限取2册,报纸每次限取1份,
阅毕请及时按号归架。
3、请自觉爱护报刊,不得污损,违者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4、请勿抢占座位、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杜绝不文明阅读行为。
5、当您离开本室时,请随手摆放好椅子,报刊归架,保持桌面
整洁。
四、图书损坏、丢失及偷书的处理办法
1、读者应爱护并妥善保护好图书。还书时发现图书有破损、污
损、划线、缺页等现象,又没有加盖图书污损章的,轻者按该书定价
的30%到50%赔偿,重者按丢书处理。
2、图书条形码破损或丢失,每个条形码赔偿2.00元。
3、丢失图书可以买相同版本的图书替代,但需交条形码、磁条、
书标等成本费3元。购买不到的按《图书馆书刊赔偿暂行规定》执行。
4、未经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的,以违规论处。对偷
书者,除按图书原价20-50倍赔偿外,并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五、电子阅览室上机暂行规定
电子阅览室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及网络获取各种电子信息资源
的专用阅览室。为发挥电子阅览室功能,更好的为读者服务,特制定
本办法。
1、本室服务的对象为图书馆的读者,入室者须持校园一卡通方
可入内。
2、本室实行一人一机实名制的管理制度。上机前,读者须在管
理台办理相关的上机手续。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操作用
机。下机时,读者须在管理台办理下机手续,以便结算上机费用。
3、上机的读者必须遵守国家及学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
利用互联网从事侵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
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4、读者须穿鞋套方能入室。读者入室须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不得大声喧哗。
5、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食品、饮料不得带入室内。
严禁随地吐痰和随意扔纸屑杂物。
6、读者必须自觉爱护室内硬件及软件。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
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7、读者入室在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进行
处理。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
和计算机。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
事先申请,解释权归本阅览室。
六、福州大学城联合借阅办法
自2010起,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
科大学、福建中医大、福建工程学院、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闽江大学等福
州大学城八所高校的资源共享共建项目正式运行。福州大学城的读者
可以共享八所高校的文献资源。联合借阅是指八所高校的读者互相借
阅对方的馆藏纸质图书文献资源。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的在校学生经过网上
申请和读者身份的审核确认后,可以利用福州大学城其他七所高校的
图书文献资源,读者网上申请审核说明如下:
(一)网址
1、福州大学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http://www.fulink.edu.cn/ ,点击大学城馆际联合借阅栏目下
的申请入口进入读者申请界面。
2、直接打开读者申请界面:
http://218.193.121.109/uapply/stu_index.aspx
(二)工作流程:
1、读者网上填申请资料: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必须有1寸的电
子版相片)。
2、审核:读者网上填写申请单后,读者在每周四前带上借书证、
学生证和上网申请时的流水号到本校图书馆进行审核。
(三)申请查询
通过“申请查询”,可查询本人提出的申请是否被申请的学校所
确认。如果所申请的学校前方有” √”,说明通过了确认,读者可
以到该校借阅图书资料。
附:馆际互借注意事项:
1、馆际互借读者可在共享图书馆借书2册,借期为一个月,不
予续借。
2、馆际互借读者在哪所共享图书馆所借图书要自行按期到那所
大学图书馆归还。
3、馆际互借读者到共享图书馆借阅图书时,请自觉遵守该共享
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超期,图书污损以及其他违规处罚情况,
均按照该共享图书馆的规章执行
4、馆际互借读者如一卡通丢失,要及时在本馆和所借图书的共
享图书馆分别挂失。
5、馆际互借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退休手续或补办借书证时,
需经所申请的共享图书馆确认无欠书欠款后方给予办理。
6、馆际互借读者有办理休学、转院系的学生读者,请及时到图
书馆办理证号变更手续,否则一律注销。
7、馆际互借读者需在毕业离校前二个月将共享图书馆所借图书清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