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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位委员会批复同意我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布时间:2014-05-21 浏览次数:298


日前,福建省学位委员会正式发文批复同意我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同意我校首批五个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同意我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以“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意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增列为经济学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4个专业增列为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我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我校自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以来本科教育办学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重大事件,是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历经数年全力以赴、奋发有为、有效迎评促建的工作成果之一。我校将在此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学位委的要求,继续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建设,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发展规划处、评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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