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修正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资料归集主办单位自评报告及提交授权专业中期自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次数:385

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资料归集主办单位、各首批本科专业承办单位: 根据《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2013年接受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评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本学期聘请专家对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首批本科授权专业的中期自评报告进行评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中期自评报告 1、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资料归集主办单位自评报告。今年3月20日至23日,学士学位授权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组织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资料归集各主办单位的资料归集状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提交“自评结果一览表”,并撰写自评报告(即“自评结果一览表”中的 “自评说明”),请各主办单位根据评审指标体系进一步斟酌报告内容,将修改后的自评报告重新交至学士学位授权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编制《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中期自评报告》。在检查过程中,个别主办单位提出延后撰写专业自评报告,请未撰写自评报告的主办单位务必组织人员撰写自评报告,参考范本请在规划群共享中下载。 2、首批本科授权专业自评报告。今年3月底至4月中旬,各本科专业承办单位已经对本单位承办的本科专业资料归集状况进行了自查,请各首批本科授权专业对照评审指标体系组织撰写《九游·会(J9.com)集团官网申请增列XX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中期自评报告(XX专业)》,参考范本请在规划群共享中下载。 二、提交中期自评报告 请各单位务必在5月14日前将本单位的自评报告发至邮箱:antiarin@gmail.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23535321。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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